晚清时期,中国人出洋日益增多,改变了从前的封闭状况。出洋华人数量之多,成分之广泛,都创下以往历史的最高纪录。出洋华人大致有以下几类人员:
1.出洋劳工
出洋劳工是指那些被生活所迫而到海外谋生的劳动者。他们中的许多人是被西方殖民者当作“猪仔”拐卖到海外的,与奴隶无异。据估计,1801—1850年,被掠卖出国的华工总数约32万人。自1850年以后的25年间,出口华工猛增到228万人。这些华工有被贩往南北美洲和英属西印度群岛,也有贩往东南亚地区的。他们在海外受尽非人的折磨,境遇十分悲惨。
2.使外及出国游历官员
为了应付鸦片战争以后的变局,清政府不得不改变闭关时代的一些做法,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陆续派官员出国,或者充当驻外官员,或者游历考察,不断向国内传送世界各地的信息。1866年,总税务司赫德告假返回英国,建议总理衙门派同文馆学生随同赴泰西游历。清政府遂派前知县斌椿与同文馆学生凤仪、张德彝、彦慧等随赫德前往,先后考察了英、法、瑞典、俄国、普鲁士、比利时等国。这是清政府在晚清向西方国家派出的第一批官方考察人员。斌椿此行写下《乘槎笔记》、《海国胜游草》(诗稿)、《天外归帆草》(诗稿)等作品,记载了游历中的所见所闻及观感。张德彝也写了《航海述奇》。1868年,清政府向西方国家派出了第一个外交使团,领队是受清政府聘用的美国人蒲安臣,成员有总理衙门官员志刚、孙家谷等。志刚写下《初使泰西记》,记述了这次出访经过。到19世纪70年代中期,清政府开始派出驻外使节。1876年郭嵩焘被任命为驻英公使,后又兼使法国。1877年清政府任命胡璇泽为驻新加坡领事,是为中国设置驻外领事之始。至清末,清政府先后向16个国家派出公使,向45个国家和地区派出领事[11]。为了了解域外大势,清政府在1877年12月发出一道上谕,命令出使各国大臣随时呈送日记,内称:“凡有关系交涉事件,及各国风土人情,该使臣皆当详细记载,随事咨报。数年以后,各国事机,中国人员可以洞悉,不至漫无把握。况日记并无一定体裁,办理此等事件,自当尽心竭力,以期有益于国。”[12]根据这条谕旨的要求,许多驻外使领官员及出国随员都写出了风格不同的出国日记、游记及其他著作,如郭嵩焘(驻英法使臣)的《使西纪程》、曾纪泽(驻英、法、兼使俄使臣)的《出使英法日记》、何如璋(驻日使臣)的《使东述略》、李凤苞(驻德使臣)的《使德日记》、陈兰彬(驻美使臣)的《使美纪略》、薛福成(驻英、法、意、比使臣)的《出使四国日记》、蔡钧(驻日使臣)的《出使琐记》、刘锡鸿(驻英副使)的《英轺日记》、钱恂(驻荷兰使臣)的《中外交涉类要表》、崔国因(驻美、日、秘使臣)的《出使美日秘国日记》、黄遵宪(驻日使馆参赞)的《日本国志》、姚文栋(驻英使馆随员)的《云南勘界筹边记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