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,行省是“罗马人民的财产”,行省人民相对于罗马公民是被征服者,没有资格当兵;[137]最初,行省人也不能去罗马为官,被排除在罗马政治生活之外,没有政治权利。直到公元3世纪,罗马帝国危机已开始出现,大部分高级官职仍主要由意大利人担任。[138]总督的权力是罗马元老院授予的,对罗马负责,而不同于中国的对当地人民负责。
第三,行省被看作海外征服的战利品,被看作掠夺的对象。罗马对行省,主要是军事上的占领和经济上的剥削。大多数行省是伴随罗马对外征服而建立起来的,是一方以暴力无条件地强加于对方的结果。作为被征服管辖的地区,行省与罗马及意大利不同,行省人有纳税的义务。行省制度是罗马奴役海外被征服地区人民的一种形式。罗马行省税收政策及制度建立在海外掠夺的基础上,正如罗斯托夫采夫所说:“罗马不大考虑它的新领土的繁荣。……罗马的行省长官和资本家可以说是毫无顾忌地在各行省中渔利,他们通常是以最自私的精神和为了自身的利益来这样做。”“从政治上看,罗马国家就法权而论是一个由罗马公民群众统治着的帝国,但事实上,罗马公民群众是以富贵显达的公民,即元老院成员们组成的统治集团为代表的。外省被视为这个统治集团所共有的地产。”[139]罗马征服者自己,把加于行省人的税收或看做是战争赔款,即由战败者为补偿罗马的战争花费而向罗马交付的赔偿金;或看做是对罗马和平(Pax Romana)的保持而付的补偿。不列颠一位名叫卡尔加库士(Calgaous)的酋帅曾说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