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1] 《李勤襄公抚督秦蜀奏议》卷二十。
[2] 《明清档案》第三十七册,A37—71号、A37—72号均为此件影印本;《明清史料》丙编,第十本,第九九三页所录文本即A37—71号,个别字模糊不清。第一档案馆藏本亦有残缺,见《清代档案史料丛编》第六辑,第三五二至三五三页。这件诏书现存(北京、台北)共有三份,约为当时颁往相关省份誊黄广为张挂所用。
[3] 《甲申朝事小纪》三编卷七收“陕西白制台”的两封信,白制台即清陕西总督白如梅。这两封信的起草人为白如梅的幕客郑与侨。
[4] 贺珍在陕西降清、反清事已见前述。岐侯当为永历朝廷所封。贺珍在大宁屯驻期间颇有建树,道光《夔州府志》载《大宁场龙君庙碑记》云:“自岐侯贺公建节兹土,招徕抚集,百堵皆作,籍什一之赋而民租减,革盐法之弊而税课蠲。诸如虑民之病涉也,则造梁以济之,惧神之匮祀也,则捐赀以享之。出则以勤王灭虏为事,入则以课农练兵为本。”
[5] 同治四年《房县志》卷六《事纪》;《竹山县志》卷十八《兵防》。
[6] 李国英《李勤襄公抚督秦蜀奏议》卷二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