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楼的露台。这便是我必须度过此生的地方,要支持住精神上的优越,非用物质上的象征不可,缺乏了它,精神上的优越马上垮了。那么,到底,我对人们的优越感是什么呢?位置的优越。此外什么也没有了。在自己的里面,我把自己置身于“人”的上面,眺望。因此,我爱圣母寺的塔,爱斐尔塔的眺望台,隆克勒柯尔,或者德兰布尔大道上的我的七楼。那是优越的象征。
有时,我不得不走下街面。例如,为了到办公室去。我喘不过气来。与人们站在同一的平面上时,要把他们看作蚂蚁,便非常困难了。他们会碰到你。曾有一次,在路上见到死人。那家伙俯伏着倒在那里。翻过来,全身是血。我看到张着的眼,古怪的模样,满身的血。“这算得什么。这还没有刚绘成的画来得感人。把鼻子涂成红色,仅此而已。”我这样自语。但,感到一种肮脏的甜味。那家伙抓住了我的脚和脖子。我晕了过去。他们把我送到药局;用手掌敲我的两肩,给我喝酒精。真想把他们给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