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马端临看来,司马迁《史记》在内容上包含了“理(治)乱兴衰”和“典章经制”两个方面的内容,而《通典》和《资治通鉴》正是分别继承、发展了《史记》的这两个方面的撰述内容,并分别给予很高的评价。马端临的评论,提出了历史编纂上的三个理论问题。
第一,史书体裁和史书内容的一致性。他认为,《资治通鉴》“详于理乱兴衰,而略于典章经制”,并非司马光“之智有所不逮”,而是因为“简编浩如烟埃,著述自有体要,其势不能以两得也”。这就是说,一定的史书体裁所撰述的历史内容,本有其一定的规定性。
第二,时代不同,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繁简有异,这必然影响到历史撰述内容的详略。他称赞《通典》“纲领宏大,考订该洽”,同时又指出它“节目之间,未为明备,而去取之际,颇欠精审”,这是因为“时有古今,述有详略”。他举田赋、土贡等实际的社会生活为例,说明后出之书,定当详于前出之书,实际上是揭示了史书内容随着历史的发展由略而详的规律。
第三,治乱兴衰,多由具体原因所致,它们之间是“不相因”的;而典章经制,代代沿袭,它们之间是“相因”的。在这个问题上,马端临所言与郑樵略有不同,从本质上看,治乱兴衰还是有共同之处可以探讨的;而典章制度在相因之中也必有相革之处。“相因”“不相因”不应做绝对的看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