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于2000多年前的孟子,明确提出了君王要“与民同乐”的观念。他的观念具有人民性的因素,这是很了不起的。他的观念可以说又陈旧又新鲜。说它陈旧,是说他站在君王的立场为当时统治者的长治久安着想,他的思想够陈旧的了。但是,历史已经发展到21世纪,孟子说的话已经有2000多年了。看看我们周围的世界,世界上究竟有多少国家的领导人能够“与民同乐”呢?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?看来当年孟子的理想带有乌托邦的性质,是一种诗性思考,今天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实现。
进一步,联系到文学的人文主义问题,我认为中国古典的人文主义发端于孟子的“与民同乐”的思想。在孟子的民本思想中,人是区别于动物的存在,在人与人的关系之间,普通下层的“民”也是人,君王有人的知觉,百姓也有人的知觉,君王与民的知觉是相通的,所谓“口之于味也有同耆(同“嗜”——引者注)焉,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,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”(《孟子·告子上》),就是承认无论什么人,对于味,对于声,对于色,都具有知觉的共同性。这样说,就把贵族的知觉与平民的知觉等同起来。而且说明人的知觉就是人的知觉,不是动物的知觉,也不是神的知觉。人文的色彩就十分明显。孟子的人文思想有相当自觉的性质,他相信人性本来是善的,人优越于禽兽,也优越于自然,人生来就有恻隐之心、羞恶之心、恭敬之心、是非之心。这样的人具有普遍人性。这样,人乃天地之心,万物之灵,必然处于世界的中心。孟子对人的赞美,对人性的肯定,成为中国古代人文理想的典范。在刘勰的《文心雕龙·原道》篇,刘勰提出人与天地是“三才”,但人“为五行之秀,实天地之心。心生而言立,言立而文明,自然之道也”。孟子的作为古典人文主义的理想终于转化为文学的一个重要命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