斯得主知,擢居显位,一切主张,次第实行,儒家统一运动,遂告成功。斯在狱中引罪上书,正为表其统一之功。
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:“臣为丞相,治民三十余年矣。逮秦地之狭隘,先王之时,秦地不过千里,兵数十万。臣尽薄材,谨奉法令,阴行谋臣,资之金玉,使游说诸侯,阴修甲兵,饰政教,官斗士,尊功臣,盛其爵禄。故终以胁韩弱魏,破燕赵,夷齐楚,卒兼六国,虏其王,立秦为天子,罪一矣。地非不广,又北逐胡貉,南定百越,以见秦之强,罪二矣。尊大臣,盛其爵位,以固其亲,罪三矣。立社稷,修宗庙,以明主之贤,罪四矣。更尅画平斗斛度量文章,布之天下,以树秦之名,罪五矣。治驰道,兴游观,以见主之得意,罪六矣。缓刑罚,薄赋敛,以遂主得众之心,万民戴主,死而不忘,罪七矣。(《史记》卷八七《李斯传》)
秦汉之际
秦自二世元年西历纪元前209年。陈胜举兵,至汉高五年西历纪元前202年。灭项羽,凡八年。